闵骆

没有人能阻挡我要走的路。

你爱上万圣节右手边的那个男人了吗

如有雷同算我抄你的

但是按照正常逻辑 一般是你抄我的


我,贺峻霖,可以说十八年来的单身生涯,在万圣节右手边那个男人的帮助下顺利结束。

 

先让我从万圣节当天说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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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上大学,日子挺无聊的;我的舍友张真源是一个典型直男,一个人吃饭可以吃五大碗,以至于食堂阿姨都已经认识他;我的隔壁床是一个叫马嘉祺的男人,没事就往琴房跑,江湖封号钢琴小王子;至于还有一个舍友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,因为家就在学校附近的缘故,因此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丁程鑫这号人物,只知道他在学校里已经因为自己的高颜值割了一波迷妹粉;说起来好像刚一开学就有人把我们打投到了学校的校草排行榜。

 

于是我就开始疯狂参加社团;比如什么街舞社、攀岩社,但这些闹腾的都不太适合我;虽然我性格是老年人,养生嘛,但大学生养生的话日子还是越过越没劲的,因此我最后大着胆子在十月底加入了我们学校的四大邪教之一。

 

邪教其实并不邪,就是参与人数多,每天都有活动,真是有的玩儿;作为老年人我理所应当的拒绝了几乎所有的活动,每天就在宿舍里冲浪;但是这两天我的手机被万圣节的活动疯狂刷屏,以至于我沉寂的心开始春心萌动。

 

万圣节这个节日,我没有过,但是早有耳闻,不给糖就捣乱的梗也不知道是谁造出来的;这样想想还怪有意思的。

 

索性报了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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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秋了,只有风吹来时才能够感受到凉意,冷空气在空中转了两圈就钻进脖子里;我穿过一片绿色的树林走到校外,随便找了一家店吃了饭就往约定的集合地点赶去。

 

报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,报了化妆师这一点更是自己的心血来潮;但化妆应该和画画没有什么区别,我就是这么想的;迈着小碎步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还没有几个人,有一个男人来到我跟前怯怯的问我是不是在这里化妆,我忙不怠的点点头,从包里掏出了人体颜料就开始对着他的脸作画,可别说,还挺好玩。

 

我的性格并非凑热闹的类型,常常觉得一个人吃饭看书更叫人轻松,一定程度上也屏蔽了和周围人过多接触的可能,用这种方式进行着自我保护;在高中时,甚至一度因为自己太过于安静而被老师拉出去谈话,但该怎么说,我只是觉得人与人之间大可不必如此,一个人让自己轻松;更何况,我对自己模模糊糊的取向并不明确,相比于看女生,我好像更喜欢看那些在足球场上跑来跑去的男生。

 

可能这就是,异性相斥。

 

高中时候有遇见过一个学长,一米八五的身高,小麦色的皮肤,是足球队的主力;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露出两个很甜的酒窝,和打球冷酷无情的样子判若两人;我从十二岁开始就很喜欢看球赛,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因为喜欢足球才喜欢这个学长,还是因为这个学长而更喜欢足球;我甚至闷的到了学长毕业了以后还是没能和他说上一句话,毕竟我总是坐在很远的位置看着他打球,看着他比赛结束以后总会有一群女人簇拥上去给他递水;你想想,都有那么多迷妹了,我一个男人上去有多尴尬。

 

到了学长毕业之后,心里倒是有一段时间空落落的;路过球场的时候都不会把视线落在球场上了;但我根本来不及悲伤,高考就接踵而至,我看着一天又一天飞快的流逝,学长的样子也逐渐被那些课本上的函数所替代,我在梦里也见不到他,只有函数每天在我脑子里问我,贺峻霖,你学会我了吗。

 

高中这种压力,真的很佩服那种能够快乐恋爱的人呢。

 

好了,我知道了,其实我就是个柠檬嘛。

 

我的思绪在到处乱跑,但是手上的笔一直没有停下来;我一只手扶着他的脸,另一只手给他化妆,让他闭上眼睛给他画好了小丑的眼影,接着让他眼睛往上给他画上了下眼角的眼影,接着给他画了一个鼻子和红彤彤的恐怖嘴巴;完了之后我欣赏了一下这个人,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个杰作;以至于接下来手上的笔一直都没有停过;真的是太有意思的一件事了。

 

在我停下来休息的时候,我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男人,准确的说他是被他的朋友推到我面前的;男孩子一脸害羞,略微有些尴尬。

 

尴尬啥呢,咱可都是男人;我是这么想的,于是直接选了个图案递给他,他同意了我就开始动笔了;漂亮男孩子脸上的触感都和其他人不一样,特别好上妆,我端详着这张好看的面孔,暂时还没有什么想法;他的鼻梁很高,用土味情话的话可以说我们可以在上面滑滑梯,眼睛的双眼皮特别明显,我注意到他也是一个睫毛精,不仅长而且密,嘴唇也润润的;漂亮的五官镶嵌在这张面孔上,仅仅只是站在远处就足够让人心动了。

 

可我贺峻霖,才不会心动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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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熊,你妆化完没,活动快开始了,我们先过去。”朋友走过来拽了拽我跟前的那个男孩子,催促。

 

“快了快了。”在我示意之后他这才起身跟在朋友身后走了。

 

我继续给来到我面前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化完妆以后,才跟着队伍到了约定的集合地点;这次的活动是游园会,三人一组闯关,最后谁拿到的糖果最多就是冠军;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,在座的各位我一个都不认识,我余光瞥到他也是一个人站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,只是左顾右盼,于是我走到他身边问了一句,“组队?”

 

他点点头。

 

接着有个落单的女生也跟我们一起组了队,我站在他的身后听着主持人讲游戏规则,可是听了半天都没有听懂,我索性拍拍他的肩膀和他说,“我就跟着你了。”

 

“对了我叫贺峻霖。”

 

“我叫严浩翔。”他笑,脸上的小丑妆容也跟着他笑起来的举动一起动起来,我不得不再夸奖两句这个妆容我真的是化太好了。

 

于是整场活动我就跟着他跑。

 

第一轮我们玩的游戏是一个翻牌子的游戏,严浩翔和对方猜拳输了以后对方就开始翻牌,翻到同一张就可以拿走,结束以后谁拿到最多的牌就是谁获胜;严浩翔手气差的很,一个都没中,游戏过了两轮我们组就只有我拿到了三组牌,眼看着就得输,最后虽然两组的数量一致,却由于顺序问题以至于我们组仍旧算输,但我们一点都不感到沮丧,顺着路线往下跑;接下来的几个游戏都玩的顺风顺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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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我偏题了,让我来说说我是怎么喜欢上严浩翔的。

 

游戏一直进行的比较顺利,除了第一轮我们输了之外,剩下的每一局我们都大获全胜,也有险些胜出的时候;主办方给我们了一个数字,让我们轮流按照顺序说,每说一次划定一个新的范围;到了严浩翔的前一个女生时,眼看着只剩下两个答案,但是那个女孩子却说错了,因此正确的答案就落到了严浩翔头上,但他却站了好久都没有说话,像是短路了一样;不久才带着巨大的歉意说出正确的答案。

 

因此这一轮我们满载而归,他将糖果一个不落的丢到了我的手上;这一幕倒是有些熟悉呢,在我模糊的记忆当中好像也被这么对待过,在某个特殊节日里,也是被一个人如此温柔的塞了一手的糖果;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刻我注意到了严浩翔。

 

我不再只是肤浅的觉得他长得漂亮,但这一点也绝不是温柔,仅仅可以称得上是对陌生人的善意罢了,可能够对陌生人具有善意的人,想必也是温柔的人。

 

这日我抬起头时,星星虽然距离很远,却仍旧亮堂着;风将叶子吹动发出沙沙的响声,我走在严浩翔的身后,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;我们穿过学校的湖泊,对面教学楼还亮堂着,影子落在湖泊里,水波荡漾,光在水中流动着;夜晚安静,只有我们的脚步声和说话的声音,我们来到了最后一个关卡,被告知是要和旁边的那一队合作,抽最后站在纸板上的手和脚的数量;我的手气在这里失败的不像话,抽到了四只手,对面的队伍抽到了三个脚,我们两个人站在原地僵持了很久,最后才开始执行方案。

 

要有三个人要在背上,我们六个人面面相觑,最后要我和女生一起被背着。

 

这造的什么孽,我一百零三斤是我的错吗。

 

在我还感觉到尴尬的时候,严浩翔已经二话不说的蹲在了我的面前,我只好听话的到了他的背上。

 

这种感觉真的有点奇怪,他的手紧紧的抓着我的腿,我趴在他的背上,也没有什么心思去想别的,脑子里一直在想我这个身板对于他来说重不重,我一直没有什么太多心理上的反应,等到这个游戏结束以后,我才后知后觉发生了什么;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人如此亲近,近的我凑在他的耳边就可以说话,近的我与他前胸贴后背,仅仅隔着一层衣服,只有在结束之后我才听到了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。

 

我发誓,我真的不是一个痴汉;但我的心跳声并不可控,它猛烈的跳动着,告诉我我心动的这个事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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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动真的是一件这么快的事情吗,但好感确实的存在的,我自己感觉的出来;好感是会有的,不论是这个人说话时候好听的声音,还是他温润的谈吐,甚至是他对周围人的态度都叫人有好感;但我到底为什么会心动,因为始于颜值?

 

我才不认为自己是肤浅的人。

 

可真难倒我了。

 

游戏结束以后,一群人闹哄哄的说着要去看电影,我也跟着去了;买了学生票以后一起进场,我坐在严浩翔旁边吃着爆米花和可乐;看电影的过程中我时不时的看着严浩翔的样子,他专心致志、目不转睛。

 

我们这些人当中,只有他脸上的妆容还没有卸;在男孩子都忙着卸妆时,他笑着说觉得这个妆容还挺好看的,等晚上回去之后再卸妆就好;于是就顶着妆容坐在我的身边;这个妆容都快要让我忘记他原来的长相了;我定了定神,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。

 

真奇怪,我居然沦落到和一帮人去看爱情片的地步。

 

我是很喜欢看电影的,什么豆瓣排行前两百五十的片子我几乎都看过,真正喜欢的甚至会反反复复的看好几遍,看最多的是那部耳熟能详的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,我每次看都会感受到自己好像也坠入到那个时空那个夏天里,我好像可以对故事里每个场景的快乐和悲伤都有所共鸣似的;哪怕我没有恋爱,也没有失去过什么人。

 

可我觉得我会有那么一天,我会爱上什么人,纯粹的爱上什么人。

 

也的确是发生了;他仅仅只是出现和存在就让人感觉到心动;我明明最开始是不以为意的,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一切会发生,但是就是发生了,爱情来得就是让人猝不及防的,这也太莫名其妙了。

 

内容我是一点都没看进去,光在电影院胡思乱想了,但散场时严浩翔好像有许多话想说,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,我在他旁边安安静静的点着头,一个字都没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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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。

 

爱上了第一次就见过的男人;怎么约他见面啊。

 

他会跟我一起去吃饭吗,这一点我真的不确定;我在手机屏幕前打了又删删了又打,倒是先一步收到了他的消息,他问我:“贺儿,要一起吃饭吗?”

 

你听到没,他叫我贺儿。

 

你看到没,他叫我一起吃饭。

 

于是我麻利的收拾好就往下走。

 

事实上,我挺拖延症的,对生活多数时候也没有什么热情,常常过一天是一天,睡得也早,像昨天凌晨还在看电影在我的记忆中是没有的事情;但我却觉得值当,赚取一天陪伴在对方身边的可能都是非常值得的,不是吗?

 

我们一起吃了午餐,接着一起去外面转了转,他找了一个兔子头递给我,和我说是给我昨天帮他化妆的礼物,我欣然接受时,看到他自己选了一个一样可爱的小熊头套,戴到了自己的头上,我们看着彼此,突然就开始笑。

 

好像有些话就可以不必说了,我从他的眼神里都明了,那是我看向他的眼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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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兔子,你是小熊。

 

从此就可以一起生活在森林里了。

 

童话故事也是这样说的,我和他也是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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